判刑1年俩个月 在看守所已经五个月了 是不是不用转到监狱了?

2024-11-01 13:20: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判刑1年俩个月 ,在看守所已经五个月了的,仍要被转到监狱服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才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根据所述情况,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不能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而应该转到监狱进行服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回答2:

  应当在监狱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法院判决后余刑在三个月以下才在看守所执行,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答3:

如果除去羁押时间,余刑不足六个月在看守所服刑。

六个月至三年理论上也可在看守所服刑(你的情况可能还是很大的),要看看守所服刑人员名额是否很满了。
其实监狱的条件并不比看守所差,只是劳动可能比看守所的累些,探视也可能比较远
找找关系吧,最好意思、意思

回答4:

如果没有被判刑,是不会被送监狱的。
纵横法律网 李仁尚律师

回答5:

不会,余刑不到一年就不送监狱,就在看守所待到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