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是啦!
因为检察院要监督公安机关的工作,所以,涉及到公安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检察院的审批!检察院同意逮捕时,才有“逮捕通知书”。此时,案件仍然在公安。简单的说,公安只是向检察院打个报告,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而已!
如果是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主要指渎职类犯罪:如贪污受贿之类,这些案件由检察院负责,公安就不介入了。所以这类案件自始在检察院那里。
看到你的追问了,律师在犯罪嫌疑人受到限制人身自由时开始,即可介入!这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只是说明已经检察院批准逮捕,还不是真正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批准逮捕后公安继续侦查终结后才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逮捕后,还要由公安机关进行预审,进一步收集完善证据,直到侦查终结,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与案卷材料和证据一道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案子才移交检察院。
您好:
不一定。
1 案子仍在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仍在调查时。
2 案子在检方,只有检方在审查起诉时,觉得应该逮捕,发出逮捕证一种情况。
不一定,逮捕证签发,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公安机关会经过侦办,审理等环节后将卷宗移交检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