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频率的标准:50HZ和60HZ问题
解放前,我国东北等个别电网有60Hz电网,50Hz与60Hz间以变频机组联结交换电力;解放后,60Hz的发电机逐步被淘汰。目前我国大陆、港澳已成为单一50Hz电网的国家。国际上使用60Hz的国家还不少,如美国、加拿大、日本以及我国台湾等。
对于工频60Hz和50Hz高压电气产品互用问题,国际上有以下三种做法。美国是单一60Hz电网国家,美国电工产品标准很严格,不达到美国标准的电工产品(包括50Hz产品)不允许进入美国电网;日本电网50Hz和60Hz并存,对一些重要性能试验,标准规定的允许频率偏差放宽到±20%,也就是说50Hz和60Hz产品基本通用;IEC标准包括50Hz和60Hz,其要求介于美国和日本之间,标准规定有关试验项目的允许频率偏差比日本严,但有时也允许50Hz和60Hz替代试验,但对试验结论有一定保留。我国的强电流试验站,无论是冲击发电机还是网络试验站,基准频率均为50Hz,且目前工频是不可调的,60Hz产品无法试验。
使用什么频率的电源标准是有种种历史原因的,它并不取决于技术本身。我国用的是前苏联的标准50HZ.220V。
好像很多国家的电压是110V,和220V没有谁更好的问题,或者我们是靠右行驶而香港及一些英联邦国家是靠左,这只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了标准,更不能说发达国家的标准就比我们好。
50H和60HZ的区别不是很大,没有实质性的问题。不过是发电机的转速略有差别。选择50HZ或60HZ,在一个国家里,总得一致。
应当引起人们关注的倒是,为什么要采用50HZ或60HZ,而不是更高或更低。在电气系统里,频率是一个很重要的基本要素,并不是随意确定的。
频率是整个电力系统统一的运行参数,一个电力系统只有一个频率。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欧洲国家电力系统的额定频率为50Hz。美洲地区多数是60Hz。大多数国家规定频率偏差±0.1~0.3Hz之间。在我国,300万kW以上的电力系统频率偏差规定不得超过±0.2Hz;而300万kW以下的小电力系统的频率偏差规定不得超过±0.5Hz。由于大机组的运行对电力系统频率偏差要求比较严格,因此有些国家对电力系统故障运行方式的频率偏差也作了规定,一般规定在±0.5~±1Hz之间。超过允许的频率偏差,大机组将跳闸,这不利于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美洲的大规模发电较早,当时的计算工具主要是英制(12进制)计算尺,为便于计算,用60Hz,稍晚一点的规模电网都用10进制数据,50Hz更方便些。
我国的民用电为220V,50HZ而一些发达国家的民用电为110,60HZ。造成这一区别的原因是我国面积比较大高压输电能节省成本!~50HZ和60HZ的电器也是分别最适合于220V和110V的频率,这是经过大量调研的。
简单的说: 有钱地方60HZ,没钱地方50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