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依法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决策和监督权利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的职工代表称为职工董事,进入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称为职工监事。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指职工代表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的制度。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于:首先是充分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在企业管理制度中的贯彻和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监督,从制度上保证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能够使董事会的决策更加正确和科学,使监事会的监督更加有效。通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参与,使董事会和监事会更加具有权威性,作出的决策能够更多地赢得广大职工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其次是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重大决策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整体利益,而且关系到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出资者(股东)、管理者和职工既有共同的利益,又有各自独立的利益。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使董事会能了解来自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呼声,考虑问题更加全面。在考虑企业整体利益时,能更好地兼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使决策更加民主、更加科学。
再次是切实加强了董事会和监事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不仅为董事会和监事会收集和反映来自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呼声、愿望和要求,而且在参与决策和监督的过程中,能把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向职工群众作出说明,起到重要的纽带作用。
最后是进一步从源头上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直接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监督,使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更加直接、更加有效,职工群众的意见能够更加得到重视,使决策和监督更加符合职工群众的意愿,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