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从起薪之月起,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以其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作为缴纳基数。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单位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为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置费补贴。
实施过程
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以下是期满政策
直接转入事业编制
云南、甘肃、山西、河南、江西、广西、山东、湖北、吉林、陕西、重庆、四川、天津这几个省市目前在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就可以占编就业,给三支一扶人员一颗“定心丸”,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不过是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制。其他省市目前也在不断完善对于三支一扶人员落编的政策,让更多想要扎根基层的年轻人留下来,成为基层的新鲜血液。
参加公务员考试定向招录
众所周知,在国考和省考的报名条件中,有部分岗位会针对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专门设置的,三支一扶就是其中之一。在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中,有一部分人是带着想要报考公务员的心,听说三支一扶期满后可以参与定向招录,减少竞争压力从而转战三支一扶。
继续深造
对于专科毕业生来说,参加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对于本科生来说,期满考核结束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加10-15分不等,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考研这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阵仗来说,十分就是你甩掉好几万竞争对手的机会,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机会。而对于已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人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会为其保留学籍。
进入国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单位
一部分三支一扶人员结束后会选择自主就业。进入国有企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应按照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三支一扶期限计算为工龄,后期晋升中高等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优势。
进入其他单位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者其他的地区,确定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当准许落户。
自主创业人员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和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不过这一条享受政策各地不同,具体政策可以向当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咨询。
(一)各级人事、团委、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须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当年考试录用时予以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优先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成人专升本,总分加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规定在当年的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确。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四)各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六)建立表彰制度。对在服务期间表现优秀、做出突出成绩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由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表彰。
三支一扶是毕业两年内应届毕业生都可以考的单位。服务单位都是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以后部分地区可以转正式编制,具体看当地政策
一、“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二、工作时限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目前部分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三、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聘这部分大学生。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6]1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或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