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震荡是可以进行鉴定的。一般要诊断为脑震荡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患者有明确的头部外伤史,在受伤之后,多数患者会出现短暂性的意识障碍。但持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当患者自行清醒之后,出现了明显的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夜间睡眠障碍等明显的不适症状。
之后给予患者复查头颅ct,头颅ct一般没有明显的阳性体征。但多数患者对受伤当时的过程无法做出准确的回忆,临床上也称为逆行性遗忘。
治疗终结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能否有结果,无法预测。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其评定的国家标准是2002年3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以下简称《交通伤残国标》)
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