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口岸上没有进行收汇申请,还需要做出口收汇核销么?

2024-12-04 11:53:4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外汇入账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作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隔天到电子口岸查看是否有额度即可,不需要在电子口岸申请额度的。
货物出口后15天,在电子口岸卡中进行出口收汇交单;向国税局报送即可。电子口岸中的数据是根据你报关单上的数据录入的。
核销的时候你需要带的东西:
1.核销单
2.报关单——核销联
3.核销联系表
4.银行核销单(出口结汇的时候,银行给了一张核注单,你拿核注单去银行换核销单即可,在换之前你需要提前一到两天把申报号码给银行,申报号码你需要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查看。另外银行的核销单拿到之后你要隔一天左右在去外管局核销,因为银行的信息传到外管局需要一定的时间)。
以上核销材料是上海外管局所需要的材料,我不知道你们需要什么材料,你可以到外管局询问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回答2:

外汇入账后你应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申报过吧?
然后你在电子口岸网上出口收汇和出口退税上交单,只要在收到外汇180天和出关90天内操作都可以。
另外,你只要总价一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