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父母离婚以后,子女在填写家庭成员的时候,一般都是跟着抚养人填写。如果孩子判给父亲抚养,家庭成员关系可以填写重新组建的家庭成员,虽然内心不认可,但是法律上有效应的。如果孩子判给母亲抚养,再婚以后,家庭成员关系可以填写重新组建的家庭成员。如果子女对此不认可,填写家庭成员关系的时候,还可以填写亲生父母,包括自己的兄弟姊妹。
比如你跟了父亲,那么填写母亲的时候,你从生母或继母中任选一个填写即可,并且不需要注明是生母还是继母。
跟了母亲同理。(不过,如果你和母亲、继父都不同姓,最好还是填生父吧)
这可以算是惯例。当然填表时,往往会有具体的填写说明,那当然按照它的要求来写。
父母离异,并不影响小孩与父母的关系。父亲还是父亲,母亲还是母亲。
如果你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这一方带着你重新结婚了。你就要按新的父母关系填写。比如继父或继母。
父母离异后,在家庭成员关系一栏中,应该填写父亲和母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子女与父母的家庭成员关系仍然存在,在填写家庭成员关系时应填写父亲和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