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需要赔偿未协议过有赔偿义务的培训费用吗?

2024-12-04 17:07:0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需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回答2:

1、对问题一:用人单位要求你支付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法律规定的是“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而不是必须或应当,而且用人单位未与你约定服务期也未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因此,用人单位要求你支付违约金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其计算方法(除了培训后的三个月以外的所有比例)因为没有服务期的约定也就没有计算依据。
2、问题二:个人认为是因为公司未审慎的与你签订合同导致的这种情况,如果你不与用人单位不签其他有关服务期和违约金的协议,那么你到合同期满更无需支付违约金。

回答3: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费赔偿条款,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纵横法律网 穆守义律师

回答4:

如果没签过相关的协议就不需要赔偿,但是如果签过了而且公司也给你花了钱培训了,那到时就要赔偿了,你签合同时看一下有些附加的协议,有些公司写的给员工进行培训但是要员工做满多久,有一个期限,如果你没做到就要赔偿,而且赔偿里会有要赔偿哪些项目,比如说餐费啊,交通费啊,还有培训费用要赔偿百分之多少,这个都要弄清楚的。要不到时要赔大了

回答5:

若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离职时不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