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用电分档是怎么规定的

2024-10-22 14: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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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户居民用户全年不超过2160千瓦时(180千瓦时×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全年在2161千瓦时至4200千瓦时(350千瓦时×12个月)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全年超过4200千瓦时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

扩展资料:

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原则

《指导意见》规定: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全省8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全省95%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来确定;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将按覆盖全省95%-10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来确定。

参考资料:

国家电网合肥供电公司-居民阶梯电价说明手册

回答2:

安徽省实行阶梯电价。不少合肥市民或许仅仅知道阶梯电价首档电量提高至180度等信息,却并不清楚阶梯电价实行后,自己该多掏多少钱,自己家的电费(查询 营业网点)究竟该如何计算等问题。为此,小编致电95598安徽省电力服务热线,了解到实行阶梯电价后合肥电费(查询 营业网点)的最新计算方法。

95598安徽省电力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告诉小编,实行阶梯电价后,抄表及缴费均按照原先的标准进行,阶梯电价事宜则到年底累计结算。

据介绍,安徽省阶梯电价规定的第一档电量为每月180度,第二档为180-350度,第三档为350度以上。由于分档电量按年累计结算,也就是就说,合肥居民用户年累计用电量在2160度(180度×12月)以内部分,按第一档电价执行;2161度~4200度(350度×12月)部分,每度电加价5分钱;年累计用电量超过4200度后,则每度电加价0.3元。

回答3:

回答4:

合肥阶梯电价执行标准
一户居民用户全年不超过2160千瓦时(180千瓦时×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全年在2161千瓦时至4200千瓦时(350千瓦时×12个月)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每千瓦时电加价5分钱;全年超过4200千瓦时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每千瓦时加价0.3元。
阶梯电价怎么算
合肥电表基本上是每2个月抄一次电表,如何知道自己电表属于第一档还是第二档呢?小编从合肥市电力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每两个月抄一次电表,如果抄表当月没有超过2160千瓦时,但在下一个超标周期超标时已经超出2160千瓦时,则从最近一个月抄表月开始执行第二档阶梯电价。居民用电每一年统计一次,如果2013年用电量未超过第一档电量,2014年1月之前将清零,从2014年起开始计算。
合肥居民谷峰电价计算方法
合肥居民用电既有阶梯电,又有谷峰时段,电费(查询 营业网点)怎么算?平段时间为8:00~22:00,共14小时,电价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3元;谷段时间为22:00~次日8:00,共10小时。电价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下浮0.25元。
二者都存在则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原则来计算。阶梯电价是以合肥居民用电量为计算标准,峰谷用电是以合肥居民用电时间为标准。用分时电价的居民仍按照原先的价格及周期缴费,即按照峰时每度0.5953元,谷时0.3153元的价格计算电价。到年底结算时,采用分档阶梯的价格补缴超出部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