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有你这个朋友的地址,只不过是身份证地址或户籍地地址。
2.失去相对举证权:不拿传票,就不知道对方的举证(对方的诉讼请求及主要证据),也不知道自己的举证期限,错过举证期限后再出示的证据未经对方同意则不能出示(无效证据,不予采信)。
3.失去答辩权:不影响开庭审理。确定开庭后,法院就是以传票传唤你这个朋友到庭,可以不到庭,但二次不到庭后法院会缺席宣判。
4.依然被执行:缺席宣判后,上诉期限过去了,就直接进入执行程序。对方可依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还不如应诉,至少可以调解。总之,被告不积极准备的话,结果会很被动。
可以不去。但如果你已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又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你如果不去,只能按撤诉处理啦。所以,如果你委托了诉讼代理人,你可以不去。如果没有,就应当去参加庭审。
不去的话,按撤诉处理。
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
可以委托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