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个人单位打工从未签个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工伤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2024-10-21 19:33:55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两个单位都可以作为被告。

一,先做工伤鉴定,用人单位保安公司虽然没有缴纳保险金,但是,根据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不缴纳保险金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缴纳的由社保基金支付工伤保险金)

但是,是否是工伤,用人单位一定会提出异议的,因为,用人单位与商城之间有一份协议,就是说保安不干活,只负责保卫安全工作。用人单位的律师一般会从这个角度驳斥,认为劳动者的搬运行为是非职务行为,不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责任。

反驳斥的方式:要用人单位举证说明他们与商城之间的该协议,曾向保安说明。因为,如果保安并不了解该协议,会误义务搬运也是保安的工作内容之一。如果确实用人单位保安公司有证据证明,那么,就会比较困难一些。毕竟上班时间从事非职务行为,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工伤。

二,根据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以帮工的身份要求商城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帮工人是主动要求帮工人(该保安)从事帮工活动的,当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民法上的帮工关系,赔偿的数额就不是按工伤保险的赔偿数额定了。而是按该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之后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残疾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你可以参看我的博客中完整的司法解释。

我的博客中有该司法解释的全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回答2:

1、你爸爸有权要求单位依法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11个月的工资。
2、你爸爸有权要求单位依法补缴社保。
3、你爸爸有权要求单位依法支付工伤赔偿金。

回答3:

打官司吧。工伤赔偿,补交各种保险。

回答4:

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前发生工伤,应当按照工伤申请认定,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5: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法》单位必需赔偿。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注意时效是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认定后进行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赔偿。具体赔偿数额与本人工资等有关。我的百度空间有赔偿表,你可去看看

回答6:

有权要求单位依法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11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