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结构房屋的经济耐用年限的参考值一般为:
1 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 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
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 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 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 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 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 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 简易结构:10年。
建筑物的残值率因不同建筑结构而不同,其参考值一般为:
1 钢筋混凝土结构:0;
2 砖混结构一等:2%;
3 砖混结构二等:2%;
4 砖木结构一等:6%;
5 砖木结构二等:4%;
6 砖木结构三等:3%;
7 简易结构:0。
采用市场法,对可回收利用的建筑材料的变现价值进行测算。税法上对各类结构建筑物的残值率也有规定,评估时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