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3年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在第七问、第指芦五问中分别明确了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二是“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差逗胡孙虚拦子女、外孙子女”。另外,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8日下发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更是明确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可见,对许某未经你们家人同意而披露你父亲生前婚外恋隐私的行为,无论其出于何种目的,亦无论其披露的情况是否属实,你和你的家人完全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解决。
当然拥有,我的亲人就是!
米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