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具体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局你们拿着劳动能力鉴定表去厂里盖章,那是在推卸劳动局自己的责任,需要厂里盖章的事本来就是劳动局自己的事
已经处理过这种情况,不需要厂里盖章。
厂里的行为属于侵权,你有权起诉厂里要求依法履行其义务。
可以自己申请鉴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