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满试用期职工,需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目的在于给予单位有充足的时间解决离职造成的阶段性困难,所以是递交时间,正常的是今天打辞职报告,今天交,很少出现打了辞职报告,自己放很多天,然后再交,也可以协商提前走,只要单位同意,今天交,今天办,马上走。
按规定是要提前一个月,也就是要工作到15日,那么如果你提前走,有可能会对你不利,所以还是要坚持,哪怕你打个卡也好,或者找个理由请假。
既然当时明确写的是下个月16号走,那么你提前到9号走必须和用人单位协商,必须经过用人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