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5、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6、户口簿原件;
7、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8、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若您是在招行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具体您所在当地“商转公”业务的规定,可致电95555转人工服务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