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补办居住证,携带需要提交的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补领手续。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如实填写并签名
2、申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簿、驾驶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请补领居住证。
居住证补领流程:
1、受理。
(1)核定是否符合条件。有满半年有效居住登记信息的,符合条件,予以办理;不符合条件,告知其需补办的事项。
(2)收取工本费。
(3)将申办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打印发放《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
2、发放证件。
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机构通知申领人领取证件。申领人凭居民身份证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领取。受理单位核验身份证件和《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无误后发放证件,收回《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和原居住证。
参考资料:广东政务服务网-补领、换领居住证
居住证遗失补办、损坏换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
4.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备注:
1、居民已经搬家的,到现居住地的工作站办理。
2、公司办理的到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拓展资料: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规定,居住证制度将替代现行的暂住证。同年12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
1、先去所在地街道办挂失。《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向受理部门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分为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可先进行电话挂失,再进行书面挂失;也可直接进行书面挂失。
2、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居住证》的,持证人可向受理部门申请补办《居住证》,受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当场出具《办理〈居住证〉通知书》;持证人按照《办理〈居住证〉通知书》的要求,向公安部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3、申请材料
(1)书面挂失应当提交书面挂失登记表和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2) 补办应当提交补办申请和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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