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作期间贪污200万左右,在检察机关未立案调查前,已向上级领导坦白并退还赃款,还会被判刑,如

会,大概判多久
2025-04-02 08:08:00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贪污罪成立。鉴于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从轻,就是在10年以上这个刑罚段,判处较轻的处罚。如果减轻,就是在下一个刑罚段处罚。
  附法律规定,你自己对照一下。
  《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关于量刑,《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