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查的依据是对的..
具体操作你可以这样,首先你写个申请,要找个理由说明杨依弟对你生活有不便利影响(没有理由,想怎么改就怎么改,不被批准也很正常),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单位或者社区请他们盖章同意,再拿到派出所去办理,这里注意有关系找个熟人去办比较好办.没有关系的话就要求他们上报,不上报就到公安局信访纪检督察部门投诉.
注意一定要找个说的过去的改名理由..我就以名字过于女性化帮朋友改过名字.你这个依弟,我看你干脆说父母有封建思想为理由吧,嘿嘿
公民变更姓名需要符合法定条件,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我前两天也去派出所改名.(17周岁)
结果户籍科的MM问我.你现在读书用的是新名字还是什么.
我说当然是户口本的名字啊.要不然我干嘛来改.
她之后一口拒绝我说不可以..
后来我找关系找到派出所局长就可以很轻松改了.
这些还是找熟人好办.
不然的就看他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