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武警退伍老兵,在部队期间因病致残,当时没在意现在头严重受伤,请问现在还能军人补办残疾证吗?

2024-11-20 16: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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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办了,如果说你一直没有退伍移交地方还可以,部队会主动与你商量给你评残和一些补助,但是你08年已经退伍了,你已经与部队不在有任何关系,谁也不会肯定你的病或者说现在头比较严重的受伤是在部队的原因还是后来回到家的原因,所以部队不会帮你办残疾证。另外,因为你与部队现在已经脱离关系,就是找人想办都很难啊。
因为退伍的时候要把残疾档案和相关病情转移动地方民政部门,到时候要给你定期发钱的,可是退伍已经到民政部报到了,没有证明你伤残,现在更是不能加入你伤病,让民政每年给你发补助的。

回答2:

因病致残必须要有六级以上的评定才能持有《残疾军人证》;
根据国家的规定: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
所以你就要有以下的证据方能够到民政局申请评定残疾军人:
1、在武警时的疾病医疗证明和住院治疗小结(没有住院那就不会是大病,根本评不到六级--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2、武警团级(我是部队的,不知道你们总队还是支队属于团级)以上单位的证明,其证明你确实实在服役期间得病并与以治疗的。
3、2008年以后就是这个疾病治疗的病历,检查(CT、X光、肠镜、脑电图等物理检查证据),其中的治疗和病情要与服役期间的病情连接的。
4、你在武警的职务级别必须是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干部是不能评定因病致残的。
估计你是没有什么希望的,在服役期间可能还好一点,退役以后基本不可能拿到上面讲的证明的,所以评定因病的残疾的希望很小。

回答3:

有另一个方法,试试看,努力找当时在部队看病、治疗的一些文字材料、卫生员书面证明、卫生员的傍证材料、卫生队及师一级医院的证据。多于二人以上的证明。应该可以补办,只是地方行政办事不力、很难的,祝福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