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记住,税法规定,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仍然不允许抵扣,若该固定资产需要按装,那么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领用自产产品会计上不确认收入,直接将库存商品成本结转计入资产成本,税法上视同销售,按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那么,按以上规定可以作如下理解:
第一题中,领用的中材料,理解为领用原材料,所要做的是进项税额转出,即按购买价将相应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故要以计税价格确认税额,而材料领用成本取库存成本。
借:在建工程 2408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080
第二题中,领用的是本单位生产的自产产品,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以该产品的计税价格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产品的领用成本取库存成本。
借:在建工程 585000
贷:工程物资 585000
借:在建工程 97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在建工程 1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等 30000
转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812000
贷:在建工程 8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