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后入职转正不加工资正常吗?是否合理合法?合同期不到申请辞职需要走怎么的流程?是否有法可依?

2024-10-28 05:22: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试用期过后入职转正不加工资并不违法的。合同期不到申请辞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不用提前三十天。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一,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可以在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在试用期间按照转正后的工资支付你的工资,那转正后自然就没有加工资一说。最主要还是要看劳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

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劳动者解除合同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用人单位同意你马上离职,那你就可以当天就走;另外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你都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这都是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的。按照这个做,不会有什么不利的法律后果。

补充:是否是最低标准是看你拿到的工资,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00元每月,并不是指你们公司的最低标准。

回答3:

关键是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对薪酬是如何约定的,如果转正后合同本身就约定工资不变的话,是合法的。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劳动者申请辞职应当提前30天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约定。

回答4:

不合理的 但是主要靠协商

回答5:

入职转正不加工资也是正常的。

合同期不到要申请辞职,只要书面提出并交接工作就可以离职。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