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笔记本过海关时需要申报吗

2024-11-02 15:19:2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需要申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

【法规类型】 海关规章 【内容类别】 进出境物品监管类
【文  号】 海关总署令第35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1992-10-15 【生效日期】 1992-10-15
【效  力】 [有效]
【效力说明】 1992年10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35号发布 自1992年10月15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

(1992年10月15日海关总署令第35号发布 自1992年10月15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了照顾旅客在旅途中的实际需要,为其进出境提供必要的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系指本次旅行途中海关准予旅客随身携带的暂时免税进境或者复带进境的在境内、外使用的自用物品。

第三条 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范围:

(一)照像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

(二)经海关审核批准的其它物品。

第四条 进境旅客(包括持有前往国家或地区签发的再入境签证的中国籍居民旅客)携带本规定第三条之物品,每种限一件。旅客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方可准予暂时免税放行。

第五条 海关准予暂时免税的本次进境物品,须由旅客在回程时复带出境。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本次回程时复带出境的,应事先报请出境地海关办结有关手续。

第六条 中国籍居民、中国籍或外国籍非居民长期旅客携带本规定第三条之物品出境,如需复带进境,应在本次出境时,主动报请海关验核。复带进境时,海关验凭本次出境的有关单、证放行。

第七条 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具体申报手续、适用单证及本规定未尽事项,按其它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当天或短期内多次往返的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

第九条 进出境旅客违反本规定或者未将海关暂准免税放行物品复带出境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二年十月十五日起实施。

回答2:

按照海关的要求,必须申报!申报时用不着发票!

当然,如果楼主不申报,一般也没有问题,怕的是一旦楼主回国进关时,海关抽查到楼主,那楼主可就惨了,呵呵,需要交税呀!

申报本身没什么麻烦的,不就是填一张表格吗?建议楼主还是申报比较稳妥。

回答3:

如果你不怕麻烦,可以去申报.
呵呵,其实一般带笔记本是不用申报的,回来的时候小心点,如果能放到行李箱里最好.

回答4:

不用,要是每个商务出差的人都申报笔记本,那一定很壮观。
但是带多了海关就要查了,两个以下没关系。

回答5:

第三条 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在本规定所附《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简称《限量表》,见附件1)规定的征税或免税物品品种、限量范围内的,海关准予放行、并分别验凭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物品验放手续。 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需用的《限量表》第一类物品。 第四条 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物品,超出规定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征税放行。
第十一条 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及规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种范围的,除另有规定者外,海关不予放行。除本人声明放弃外,应在3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输退运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附 件:1 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996年8月15日修订) 类别 品种 限量 第一类物品 衣料、衣着、鞋、帽、工艺美术品和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其他生活用品 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免税,其中价值人民币8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物品每种限1件 第二类物品 烟草制品酒精饮料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及因私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内地居民,免税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2)其他旅客,免税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第三类物品 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以下(含5000元)的生活用品 (1)驻境外的外交机构人员、我出国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赴外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算至华结业之日止),远洋船员在外每满120天任选其中1件免税(2)其他旅客每公历年度内进境可任选其中1件征税
附 件:2 定居旅客应税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单 1.电视机 7.电冰箱 电冰柜 13.电话机 2.摄像机 8.洗衣机 14.家具 3.录像机 9.照相机 15.灯具 4.放像机 10.传真机 16.餐料(含饮料、酒) 5.音响设备 11.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 17.小汽车 6.空调器 12.微型计算机及外设 18.摩托车

1、申报时用不着发票!
2、不申报出境肯定没问题!
3、不申报入境时就不一定会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