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旭律师您好: 我由于培训费的问题,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

2025-04-16 10:45: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你要是在协商的协议上签订的话,那不就等于认定了这个培训协议了吗?这要看您的意思,要是想尽快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上, 要是您咽不下去这口气,你就申请仲裁,
2.那个离职证明你要是不是国家单位事业单位的话,我想离职证明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3.按照规定是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报告,但是经理同意2.28日结算那就是说您从2.28就可以离职了。

回答2:

1.首先你要明确,你是否签订了培训服务期的协议。如果没有,正式员工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离职,试用员工提前3天。
2.如果你签订了服务期协议,那么注意,培训费公司是要出具发票的。
3.你可以补请事假,一直请到2.28.否则公司会以你旷工为由,辞退你。
4.如果公司提出劳动仲裁,只要公司没有培训的发票和其他给予你培训的证据,那么培训费赔偿都是不可能的。

回答3: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规定
问: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要承担,如何承担?

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回答4:

公司说可以协商,少给一点,但是如果我协商了是不是就算我承认这个培训费了。目前我们还没有谈到协商到多少数字。公司说了不是非要这个钱,而是怕我轻易的走了,跟我一起来的去年的应届毕业生会走很多。
我现在是直接走的话,公司也许就要跟我打官司;如果我非要离职证明,公司不给,我就要跟公司打官司,是不是这个官司打定了。还是我应该跟公司协商。
我是2.10日提交的离职报告,经理在报告上写的是建议离职时间和工资结算时间为2.28日,从昨天开始我就没去上班了。
求助!!!我没分了...谢谢各位

回答5:

我不是刘海旭律师,但是我回答一下……
其实你可以找劳动局咨询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