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客户在付货款时扣除的手续费和一些赞助费(都没有发票),会计上应如何处理?谢谢!

2025-01-05 12: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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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所说的情况一般发生在,销售和购货财务管理都不太规范的企业,照理说会计收有凭,付有据,凭依据做就可以了,现在的会计确实也不太好做,对于已经发生对方扣除的汇款手续费,对方不给依据直接从收款方的帐上作手续费处理就行了,因为通常这个数据不会很大,根据重要性原则,稽查人员不会说什么,但对于赞助费比较大的金额没有票据的应尽量请对方出具收据,对于大的费用列支国家是要减少税收的,即使赞助费在列支方税局可以调增纳税所得,但收到的一方没有收据就可能逃脱税收,给国家造成损失,税局如果从源头控制,有是也是要受到牵连的。但对会计来说,对方不出收据,就请请业务经办人说明企业老板的批件作处理,不然将来凭空做了,稽查出来问题会计解释不清,众人责难,如果没有做,企业的应收款会有很多已经了结而又有余额,往来次数频繁的数字还会很大,这样还可能混淆帐务,时间长了说不清楚,如果有思想不健康的人还可能使企业蒙受更大损失,帐一笔一笔的清,开明的老板是会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