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什么情况,财务有监督职能。会计法释义: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备、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从而既明确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责和要求,也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的经办人员的职责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