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母亲的儿子换一个母亲的儿子,八条命换一条命,乍听之下当然会觉得得不偿失。但是细想一下,8个人换回的仅仅是一条性命吗?事实上他们在用生命维护一条法令:把母亲唯一的孩子送回她身边。而几十代人因为坚守同一条法令,安心把子女后辈送上战场,久而久之,法令成为传统,传统成为信念,而信念是一个民族、国家强盛、坚定的支柱,这些是多少财力、物力、人力、生命也无法换来的。试想,今天因为这个部队觉得8条命换一条命不值得而葬送了一个母亲唯一的儿子,明天又有一个母亲因为相同的原因白发人送黑发人,长此以往,坚固的传统信念变成虚无的承诺,谁还放心让自己的亲人参军打仗?
当该片在国内上映时,影视界很多评论都质疑“用六条生命去拯救一条生命”这样的事件不符合逻辑,是美国在宣扬他们的价值观,是虚伪的。我们学校的张荣翼教授也曾提到过这部电影所反映出来的一种独特的美国文化、一种终极的人文关怀。电影是映射一个国家政治、历史和文化背景的最佳载体。很多人的想法同影片中小分队成员一样,就是“为什么用我们的生命去换取别人的生命,难道我们没有母亲,没有兄弟姐妹?我们不是一样在战场上拼死拼活?凭什么他就有这个特权?”问题不是在这里,因为二战中,象瑞恩这样的家庭是数不胜数的,岂独他哉!
所以我想导演也明白观众会产生的这些疑问,故而他的意图并非是在讨论这个个案的价值,而是通过展示这样一个历史拯救事件来告诉大家一个永恒不变的道德真理:珍惜生命和帮助他人。拯救队员因为帮助瑞恩而知道家庭的温暖和生命的可贵;而瑞恩因为米勒上尉和拯救队而感悟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照顾更多需要拯救和帮助人们。爆发战争对于每个人是不能选择和左右的,但帮助他人是自己可以选择和作决定的。
第一,上司的命令只是把瑞恩带回来,并没有说牺牲多少人;第二,拯救小组只是执行命令,而执行命令是军人的天职,无论命令表面上有多么不合理,各国军队实行的都是这个原则;第三,牺牲这么多人去救一个人只是最后的结果,是服从命令而付出的代价,导演本意是想将其作为一个思考的命题,其实战争中类似的事件比比皆是。
在美国的价值观中,或者说在西方国家中,人的价值是重要的,是高于一切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民法典》《人权宣言》《权利法案》《独立宣言》这些文件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们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人的价值高于一切,这是西方文化的基石。是从文艺复兴以来就确立下来的价值观(也是马克思主义批驳的资产阶级人性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只有阶级性)。用八个人去救一个人,就算这八个人都牺牲了,那也是一种殉道,是为维护人的价值而牺牲。
而质疑这事值不值得心理根源是来自当代美国的核心价值观:实用主义。从实用主义的观点看,这个事情当然是不值得的,因为得到的明显大于付出。
这两种价值观的矛盾就构成了这部电影的核心矛盾。
美国人性格中的实用主义与个人主义影响着方方面面,小到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大到国家抉择。
个人主义表现在战争中就是人性至上。每个人都是值得尊敬的个体,当然这是他们的理念,与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无关。:)比如说资本主义国家发表了《人权宣言》,但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压迫与不平等。所以,作为电影这种表现崇高理想的艺术品,即使商业运作十分浓重,但在艰辛中奔波的人们需要它来展现生活的美好。
前面说过,美国人崇尚个人主义,《拯救》中侧重的是拯救,即生命的宝贵。一个人的生命不比许多人加起来更卑贱。
中国人以前总认为少数要服从多数,从一个方面来看这是抹煞个性,从利益角度来看则认为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是值得的。随着物质水平的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声音提出少数人的利益也该受到尊敬。
所以,这部电影表现的人性关怀是立意上的闪亮点。如果你看完电影,感到假如自己在战争中不幸遇难,国家不会抛弃自己,战友会千方百计拯救自己,你感受到了温暖与坚定,那么这部电影的目的就达到了。
我似乎知道:中国历史上在打一些没有把握的战争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父子在军中,父归;兄弟在军中,弟归;独子,归。战国时候的信陵军救赵就曾做过这样的事,之后很多名将都有类似之举,再到后来独子不用参军。
虽然这也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但确实是发生过的事。除去“消极”的因素(比如客观上提高整个国家的士气的很有价值),正义的战争是带着希望,而老来丧子,对于一个家庭,一个家族来说,是很悲惨而凄凉的——希望将不再存在。
也就是说,这件要是我们华夏的祖先看(或许只是49前),会觉得很值得。
所以说,不是美国人很奇怪,而是我们变的不可思议。
真的不值得吗?再完美的事物,也有缺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