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物根据原理如何分类?

2024-11-20 09: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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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丁致癌根据原理分类
按活化的需要把致癌物区分为:
①不需活化的,称为直接致癌物;
②需活化的,称为前致癌物或间接致癌物。其活性代谢物为终致癌物。
按是否具有诱变性由于致癌的体细胞突变和非突变作用两大学说的确立,人们把致癌物分成两大类:
①诱变性致癌物,又称之为遗传毒性致癌物;包括:
直接致癌物:其化学结构的固有特性是不需要代谢活化即具有亲电子活性(有极少例外),能与亲核分子(包括DNA)共价结合形成加合物(adduct)。这类物质绝大多数是合成的有机物;
间接致癌物:这类致癌物往往不能在接触的局部致癌,而在其发生代谢活化的组织中致癌。前致癌物可分为天然和人工合成两大类。
②非诱变性致癌物,或非遗传毒性致癌物。也有人称为DNA活性外或基因外致癌物。这里所谓的DNA活性外致癌就不包括以DNA为靶的诱变机制。包括:促癌剂、细胞毒物、激素、免疫抑制剂、固态物质、过氧化物酶体增生剂。
有些化学物质本身并不致癌,但在致癌物之前或同时应用可显著增强癌症的发生,即可促进致癌的过程,这类物质称为助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