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合同必须具备下列内容: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货物的数量条款;货物的包装条款;货物的价格条款;货物的装运条款;货物的保险条款;货物的支付条款;货物的检验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仲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