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迁走户口时,没有遇到土地调整,就应该保留原有的承包地,只有等到土地调整时,才可以收回嫁女多出来的土地进行调整。当然如果当地村子里不追究,这个土地就可以继续拥有下去。但如果出嫁时就没有土地,现在又迁出了户口,那就没有享受土地分配的福利。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出嫁,户口迁出,夫家没有分得她的土地,娘家原承包的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
原则上集体是要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