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武装部的全面工作,保证国家有关高校武装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的政策、法令得以贯彻落实。
2、对上接受和承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军区、市军分区及属地武装部门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参加上述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时向校党委通报反馈上级要求。
3、安排相关人员制订年度学生军训计划,组织开展军训,检查学生军训情况。
4、安排相关人员制订军事理论教学计划及各种规章制度,检查教学情况。
5、安排相关人员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员工接受国防教育。
6、安排落实“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7、负责本部人原的聘任、考核及培养工作。
8、申报及审定行政、军训费用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9、组织开发武装部网页,利用网页加大国防教育工作力度。
10、安排有关人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征兵工作。
11完成上级机关和本级党委、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