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不得免征抵扣税额=250000*(17%-15%)=5000\x0d\x0a当期内销应纳增值税=0-(60000-5000)-100000=-155000\x0d\x0a当期免抵退税额=250000*15%=37500\x0d\x0a37500<|-155000|,退税额为37500,免抵税额为37500-37500=0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抵扣税额=250000*(17%-15%)=5000
当期内销应纳增值税=0-(60000-5000)-100000=-155000
当期免抵退税额=250000*15%=37500
37500<|-155000|,退税额为37500,免抵税额为37500-37500=0
1、税务用来考察企业增值税的一个指标,企业据此计提城建税及附加。
2、免抵税额只是出口税务报表上的一个名词,具体在账上没有体现,包含在增值税留抵税额里,还可以抵扣(实际是可以退税)
3、就是处理,也还是继续能“抵扣”
借: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出口退税
(简略了1、2级科目),你看,余额还是保留在“应交税金——增值税”借方没变,可继续
4、前面简单说了,是一个考察指标。实际上,从免抵税额的产生过程来看就知道了——出口收入按退税率计算的退税额,减去实际退税(当期可退税的进项税)产生的差额,就是免抵税额。也就是说,假如没有退税一说,出口收入乘以退税率相当于销项税,实际退得税就是当期进项税,他们之间的差额就可理解为当期出口收入对应的应交税,这个应交税反应出口收入对应的增值税水平,。现在退税了,不能叫“应交税”,叫“免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