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2024-11-10 01: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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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工因工受伤,而且通过工伤认定或者残疾评定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可以了解到,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1)明确,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给予发放,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伤残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2)明确对于因工致残被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对于待遇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改兆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神正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死亡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3)明确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或者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亲属可享受);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亲属可享受)。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工伤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当事人实际的工伤情况以及当地政策为准的,具体的赔偿情况需到当核瞎租地社保机构进行明确了解。

引用资料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国政府网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中国政府网

  3.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中国政府网

回答2:

回答3: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伍肢享受的或橘穗赔偿项目和标准。可以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两部分衫卜,根据伤残等级情况,分别按工资×月数,工资×百分比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