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最新标准GB/T37301-2001,其中对汽车的定义为: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
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及其他特殊用途。本术语还包括:
a)与电力线相联的车辆,如无轨电车;
b)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kg的三轮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 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C1的准驾车型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微型专项作业车。根据公安部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802—2008《机动车类型 术语和定义》规定:小型载客汽车是指的载客汽车,但不包括微型载客汽车。微型载客汽车是指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但是又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车长小于6M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客车C1证都可以驾驶,因为GA802还规定: 对《公告》记载的乘坐人数为区间的载客汽车(包括以载运人员为主要目的的专用汽车),以上限确定其规格术语。乘坐人数包括驾驶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车型公告上可以乘坐5-11人,也许你买的是坐7人或9人的那种,但这种车其实要确定为中型载客汽车,必须上黄牌,C1证就不可以驾驶。轻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小于6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是指车长小于等于3.5M且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参照载货汽车分类。如果您持有的是C1证,驾驶车辆之前请检查车辆行驶证,应以车辆行驶证上记载的车辆类型为准,类型规格为小型、微型的可以驾驶,中型、大型的不准驾驶。以车辆实际座位数或者悬挂号牌的种类来做为判断是否准予驾驶的方法,都是不够准确的。如果您是打算去买新车,请先咨询售车处或车管所此型号现在上蓝牌还是黄牌。从2007年11月1日起注册的新车才能简单地按黄、蓝牌来区别大型车或是小型车,如果是蓝牌,那C1就准予驾驶。
小型载客汽车: 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
小型载货汽车:轻型 车长小于6m,总质量小于4500kg。
微型 车长小于等于3.5m,载质量小于等于75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