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总体来说,是可以重建的,但需要申请规划许可,申请的程序是由各省规定的。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乡镇政府或者查看所在省份的地方性法规。
这事情还真的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