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专利。
美国在2013年前实行的是先发明。
美国专利的权利要求超项收费标准:权利要求总数超20项(多重附属权利要求需要拆分)、独立权利要求超3项、出现多重附属权利要求。
必须为“有功能”的发明才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可申请的发明包括:程序(Process)、机械(Machine)、产品(ArticleofManufacture)、组成(CompositionofMatter),其中,程序可为方法(Method)或上述发明的新使用方法(NewUse)。美国将用于武器的核材料和原子能排除在专利法保护的范围之外。
2.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patentfordesign):必须为外观上的设计才可以申请新式样专利。新式样专利保护的范围主要限定在专利中所绘示出的物品外观部分。
3.植物专利:
植物专利(patentforplant):作为农业大国,美国对植物领域的发明格外重视,不仅将植物专利单独列出,而且在申请和保护方面作了很多专门适合于植物发明的规定。中国专利法第25条将植物新品种列为不可获得专利保护的范围,但美国的植物专利中并没有排除植物品种。申请植物专利的发明创作必须是经过无性生殖或有性生殖培养,而具有创新性(Novelty)及特殊性的植物。单一植物只能有一项专利。
美国不保护实用新型专利,但这并不是美国的独特之处,因为世界上不保护实用新型的专利局还有很多。
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
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专利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
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只有12个月);
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优先权可以达到30个月)转知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