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公共营养师报考条件: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职业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并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结业证书 。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
5、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结业证书。
6、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可申报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考试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考试:
(1)取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持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毕业证人员,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考试:
(1)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
※ 注:相关专业包括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科学;相关职业包括医生、护士、药师、中小学卫生教师、幼儿园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老人院保健人员、宾馆、饭店营养配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