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中的空调电费,有权让学生出吗?

2024-11-16 19:42:5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学校没有权利让学生出空调电费。学校电费属于公务费,由教育部按学生缴纳学费比例支出。

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公用经费内容

1、公务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暖费、行政人员差旅费、毕业生派遣费、车船保养维修和燃料费、会议费、养路费、行政设备维修费、炊事管理和维修费、宣传费、校园绿化费、清洁卫生费等。

2、设备购置费:一般设备费、教学设备费和科研设备费、图书购置费等。

3、修缮费:公用房屋等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公房租金、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4、业务费:教学所需的消耗性开支,含医疗卫生材料,实验用工具、器皿等低值易耗品、试剂、材料,专业资料讲义及实习等费用。

5、其他费用:外籍专家费、差额补助费或未能包括的其他费用等。

扩展资料:

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学费标准的调整,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搜卜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2、学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到指定的物价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

3、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住宿收费,应严誉做格加以控制,住宅费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物价世虚穗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4、普通高中除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以外,未经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教委联合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各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乱收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