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发现了理想的经济和政治形式吗

2025-03-31 12:21:4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Ⅰ、中国公民社会的概念阐释


面对中国公民社会的崛起,对中国学者而言首先就面临着一个问题,即如何将西化的概念植入中国的话语体系里。“CivilSociety”一词在国内有“民间社会”、“市民社会”和“公民社会”三种常见的译名,每种译文都体现了译者对这个词的不同理解。


一是民间社会的译法。民间社会是台湾学者的译法。这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为历史学家所喜欢,在分析近代中国的民间组织时尤宜采用。但也有的学者认为它过于边缘化,带有台湾社会发展的显著痕迹,突出强调了官民对立和台湾社会的那种自下而上的运动特征,是一个地域性的概念,不具备普遍性。[1]


二是市民社会的译法。在1992年以前,市民社会是一种广义的通行用法,它来源于西方学者,中国知识界对这一概念并不陌生。综观西方学术界的“CivilSociety(市民社会)”概念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发现三次大的分离:一是市民社会同野蛮社会的分离,以商业化、政治化的城市的出现为标志,完成于希腊罗马时代,CivilSociety(市民社会)最初是指与Stateofnature(自然状态)相区别的文明社会;二是市民社会同政治社会(国家)的分离,以代议制政治的形成为标志,完成于17、18世纪;三是市民社会同经济社会的分离,当代西方社会正试图完成这一过程。从西方的传统来看,市民社会的概念不断发展变化,古希腊时期指城邦社会,到近代出现不同的研究路径:有洛克式的社会先于国家或外在于国家,有黑格尔式的国家高于社会,还有孟德斯鸠式的以法治为核心的路径,到哈贝马斯提出公共领域之后,又有了从以市场经济转到以文化领域为划分点的变化。


三是公民社会的译法。从中国内地的研究状况来看,最近几年采用这一译名比较普遍。CivilSociety(公民社会)概念为什么会引起中国学术界的兴趣呢这主要归功于中国的改革开放,使得高度政治化的社会旁边生长出一个相对独立的非政治领域,用现成的CivilSociety概念去解说这一变化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就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形来看,中国是一个拥有八九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如果采用市民社会的术语,无形中就将广大农民排斥在外;再者,就CivilSociety的政治学意义而言,本来侧重的就是公民权利和公民政治参与。随着对CivilSociety的深入理解,及至20世纪90年代后西方公民社会的兴起,强调公民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的学者,越来越多地倾向于采用公民社会的译法。所以在当下,公民社会确实是一种较好且较为普通的译名。


Ⅱ、如何建立公民社会


推进公民社会建设的途径和方式有许多种,但是就目前中国社会的状况而言,培育公民社会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重点推进:


(一)高度重视民间组织在培育公民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公民社会不断扩大而政治国家不断缩小的过程,就是还政于民的过程。而公民社会的组织化形式———民间组织,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要前提和重要支柱。发达的民间组织有助于推进政治的民主化进程。那么民间组织对民主政治的“助推”功能究竟有何表现呢


  1. 架设与社会的桥梁。民间组织是与社会之间构建良性互动关系的中介和桥梁。民间组织能在国家与社会之间起一种纽带作用,使体系能够通过与民间组织的信息与能量交换,不断吸收新的政治资源,形成自我发展与更新的机制,从而达到政治输入与输出的动态平衡,推进体系和民主政治的发展,实现善治的理想。善治的本质,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是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2.推动改革创新。的改革创新既需要内部的动力,更需要外部的动力。在推动改革创新的外部动力中既有来自公民个人的,也有来自民间组织的,而且后者通常要比前者更为强大。民间组织的推动作用主要有:一是影响决策。许多民间组织,尤其是那些专业性学术研究团体,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越来越多的专业社团开始承担起智囊的角色,为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谋,从而对决策产生重要影响,推动决策民主化。二是制约公共权力。任何公共权力都需要制约。然而,制约权力的最强大力量不是来自体制内部而是来自体制外的社会,以社会制约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但是单个的个体还是不能构成与权力的抗衡力量,只有分散的个体结合成有机的整体即社会组织,才有可能抵制来自的强权,而民间组织正是将来自民间的单个力量汇聚起来成为一种团体的诉求,从而对政治权力起到约束和制衡作用。三是克服的合法性危机。根据现代政治理论,的合法性取决于社会成员的接受和认可程度。公民的政治认同只能在民间组织的志愿活动中加以培育和强化,因而的合法性也只能到公民社会中去寻找,只能由民间组织来供给,而不能由单方面宣布。


3.推进社会自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十分强调社会自治,把它当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社会自治是人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这种自我管理不是无组织的,而是有组织地实现的。民间组织的主要功能是:一是提供了社会自治的组织载体。社会自治的组织载体,主要就是这种民间组织,而不应当是组织。没有健全的公民社会自治组织,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自治。二是提高了社会自治的公共服务质量。现代的发展方向是由全能向有限转变。既要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又要降低成本,最有效的办法之一,便是将更多的事务特别是某些公共服务职能交由民间组织去管理,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社会自治功能。可以让合格的民间组织通过竞争性的方式,分包或独自承担部分公共服务,这样既可以减轻自己的负担,还可以有效降低公共服务的成本,从而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二)高度重视政治参与在培育公民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所谓政治参与是指一个国家的普通公民或团体通过各种方式涉入政治过程,影响政治体系的行为活动。公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的高低,既是评价一个国家政治民主化、现代化的主要标准,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公民民主意识、政治素质高低的客观尺度。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无疑在培育公民社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1. 政治参与是迈进现代文明社会的阶梯。历史证明,人类由野蛮社会进到现代文明社会的历史,实际上也是人民大众不断参与政治活动以及这种参与的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正是人民大众不断参与政治活动以及这种参与的程度不断提高,构成了人类迈进现代文明社会的推动力。在对人类文明的不懈追求中,人们发现了一条历史法则:人类要迈进现代文明社会,就要使人民大众政治参与的程度不断提高。这既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也是现代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

2.政治参与是实现主权在民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民主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以主权在民为最高原则。然而,实践证明,亿万人民群众直接管理国家事务既不可能,也有悖管理规律。人民只有推选出政治家来代表他们管理国家事务。也就是说,人民虽然不能直接成为公共权力的使用者,但却必须成为公共权力的所有者。人民通过政治参与的方式将权力交给他们选中的公职人员,同时通过政治参与的方式规范、监督和矫正活动。从上述意义上讲,政治参与是主权在民的题中之义。只要政治参与的渠道通畅,人民就有了当家作主的。


3.政治参与是造就人民公仆的重要机制。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如何确保国家的公职人员不变为官僚而成为公仆,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政治发展的规律表明:在一般情况下,国家公职人员的工作既受政治信仰影响,又以“权力源”为导向。谁给了我权力,我就对谁负责,谁可能给我更多更大的权力,我就为谁付出更多更大的工作热情。正因如此,要让国家公职人员真正成为人民的公仆,就必须构建一个让人民成为国家公职人员“权力源”的机制,让公民的政治参与能左右公职人员的仕途,能够使公职人员真正认识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因而能够提高公职人员代表人民利益的自觉性。


中国社会已经初步完成从身份社会向契约社会、从单位社会向个体社会的转型。这一转型表明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正在中国崛起。但是,我们还只是处于公民社会的入门水平,与公民社会的发达国家模式还有很大差距,与公民社会的理想境界距离更远。然而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社会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它应该自觉地追求人类的公民社会理想,在已经把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作为社会共识之后,公民社会建设正在或必将成为社会领域变革的公共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