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父亲名下这两个房子是否是其个人财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这么一种可能,就是这两个房子是父亲和前妻的共同财产,但是离婚的时候,没有对这两个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前妻也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是享有槐桥一半份额的,父亲将房屋过户给现任妻子,其中有一半是无权处分,那么前妻还是可以要回一半份额的。如果没有上述情节,二房屋是父亲单独所有,那么其过户给现任,前知明敬妻是不会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有遗嘱,至于儿子是否有继承权是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父亲将房产赠与现任妻子个人独自所有,那么儿子没法继承,如果是赠予现任妻子共同所有,那么儿子是有继承权的,按遗嘱份额或者法定搭慎份额继承
只要他没有死房产就不是遗产,继承关系不生效。
时间也是很重要的!难道他几个月的时间里
发错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