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其核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农民、公务员、解放军、知识分子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16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社会主义法制通常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锋帆化。社会主义法制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银歼雹。它包括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法律改乱面前人人平等等。
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