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不用民政局的版本
只要你们自己把离婚的原因
财产分配自己子女的抚养写清楚
协商一致
并且把明证据规定的要求抄下来就可以了
所以在家协商好一致意见特别重要
当今法制时代,任何事物都是需要程序的存在。今日让小法带你了解离婚程序。
一、协议离婚
1.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民政局认可即可审查后解除婚姻。
2.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3.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离婚证和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证件。
二、诉讼离婚
1.夫妻双方对待离婚或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清算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调解或判决的一种离婚制度。
2.任何第三者都不得以诉讼当事人身份提出离婚诉讼,只能依法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夫妻一方参加诉讼活动。
3.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双方感情真的是否破裂,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依法判断。
一瓦便顶成一个家,在家庭婚姻案件中,这不仅存在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还存在着孩子的利益。为了在未来的日子越来越好,请一定要好的方式去面对,将法律好好的利用起来。
离婚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的,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 (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婚姻登记员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存档件一致,涂改无效。XXXX婚姻登记处XX年XX月XX日”的长方形印章。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