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怎么处理

2024-11-22 17: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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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买卖合同涉及到的资金金额比较高,买卖双方对此都比较谨慎,在交易的时候会签订买卖合同,但是还是会遇到卖房者违约的情况,比如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面过户。那么,卖房派姿违约法院会怎么处理呢?遇到卖方违约,买方一般会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解决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以下法律依据来处理:《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仿羡侍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备吵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回答2:

房屋买搜尺卖历漏差卖方肢皮违约如何赔偿?

回答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兄晌房屋买卖中,如果卖房违约,首先应当看买卖合同有没有明确约定具体的违约条款及责任,如果有,羡侍锋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则可以直接适用该条款追究对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谈芹

回答4:

卖方违约,您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洞并担保法》第 89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拆颤派,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旅贺金。

回答5:

笔者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国内很多城市房市由于供求关系以及政策的变化,导致市场波动较大,合肥就具有典型性,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产生了大量的违约行为,这给辛苦攒钱买房的刚需群体带来了很大的麻烦,那么卖方违约,买方什么情况下能得到房?得不到房该怎么索要赔偿?合肥余智明律师以自身办案经验来谈一谈,文章较长需耐心阅读:
一、确定买卖合意后,应当及时签订《买卖你合同》,有正式生效的合同是维权的基础。
在这一点上,现在很多中介机构经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以都做的不错,笔者见过的不少中介机构在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在买卖合同中一揽子约定了定金、款项/房屋交付等约定,这是可取的。购房者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先得有一份完善的已经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维权的基础。
如果没正式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或者是只签订了简单的意向书或者是《定金协议》,那么很可能无法要求继续履行。如果交了意向定金对方毁约,可能只能要双倍返还定金。
当然,判断书面文件的性质,要看内容,而不是名字。如果所谓的《意向书》内容完善,符合买卖合同的特征,应以内容定性为《买卖合同》。
同理,如果所谓正式《买卖合同》内容不完善,比如对房款的支付时间、是否贷款、交房及过户时间缺乏明确的约定,同样也可能被钻空子,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且各不担责的结局。
所以,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就应该立即签署有详尽内容的正式书面合同。先达成个简单意向、交点定金,约束力是很低的,
二、进行了正式网签备案,是买方维权一点优势。
有人认为“合同没进行网签备案就不生效,毁约不用承担责任。”这是不对的!
网签只是行政备案手续,除非双方在合同中有特殊约定,否则这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只是房管部门进行过户交易前要求的手续。双方在网签前书面签署合同时,合同就已经生效了。
遇到房价上涨卖方毁约的目的无非是想涨价,如果没进行网签,卖方确实可能做得让拍到把房子卖给其他人,甚至先于原来的买方办好过户手续。办理网签之后,没经过买卖双方同意网签一般是不能解除的。房子在办理网签后没有解除之前,是不能进行第二次网签的,而不进行网签是没法过户的。
有人购房时因为房产暂时没有房产证,或者暂时不符合“满五唯一”之类的减免税条件,签约后要等房产符合条件再进一步交易、网签。这时间短则数月,长则数年,那这期间就极容易产生纠纷了。
没有网签的合同也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
通常买卖合同正式签署就已经生效了,合法有效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按《合同法》规定,一方违约,如果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合同确实无法实际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意义。
没办理网签的风险是什么呢?就是卖方如果要把房子加价另卖给他人,买方无法控制卖方转卖、过户。一旦房子被原房主转卖过户,除非能证明新买主与原房主串通,否则法律就要保护那个已经过户的交易了。这时原合同即使合法有效,也会导致无法实际履行。为防止一房二卖,当卖方毁约毁颤时,买方应及时起诉,并在起诉时向申请对争议房产进行诉讼保全。
五、卖方愿意承担违约金,就有权解约?
有些卖方明确表示“我同意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所以我有权解除合同!”
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按《合同法》规定,违约方是没这个权利,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守约方有权选择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追坦余羡究违约责任。除非双方在合同中以非常明确的方式表达了一方有权以支付违约金为代价,单方解除合同。通常来讲,未经特殊处理的合同文本中,有关违约金的约定,并不具备这样的单方解约权效力,只是一种违约责任标准的约定。
所以,卖方愿意承担违约金,不代表买方就必须接受违约金并解除合同。
六 、卖方毁约,买方如何选择维护权益?要钱还是要房,钱该怎么要?
首先明确一点,当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也可以选择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房价上涨时期,一般建议当事人选择要房,也就是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客观来说履行合同有一些不确定因素,并且需要有一些专业的法律手段,因为有时由于客观原因也会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只能解约。比如卖方已经一房二卖,把房产过户给其他人;比如原计划通过贷款购房,而卖方不配合无法办理贷款,买方也无能力自行筹款;再比如房产出现其它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交易等等。如果希望继续履行合同应当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寻找对策。
如果选择解约且追究违约责任,就不是要房,而是要钱了!要钱的情况和理由有以下三种,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适用:
1、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可以约定房款20%以内的定金,如果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通常来讲,很多房产交易中的定金是在最初签约时少量支付,在房价疯涨的情况下,双倍返还定金很难做到弥补损失。
2、要求赔偿约定违约金。
目前通过中介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一般是总房款的20%。这个标准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弥补房价上涨的损失的。
但是近阶段很多地方的房产涨价幅度很高,甚至会高于约定的20%的违约金标准,导致约定的违约金都没法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了。这种情况下,买方就要换个标准维权了。
3、要求赔偿房价上涨的实际损失(或者说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房价疯涨造成买方无法以原约定价格购买同等房屋的,房价上涨的数额可以认定为买方的实际损失。如果买方认为这个实际损失已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标准,买方可以按实际损失主张赔偿。
房价上涨的数额和标准,一般是要在诉讼中经过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评估确定的。当然,评估也是参照市场交易价进行的,即使有误差也在一定范围内。
总之,买方碰到卖方毁约,要学会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尤其是要结合自身情况,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及时采取合理的维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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