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因为不知道离婚时彩礼是否需要退还跟我咨询,今天我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彩礼一般是以登记结婚为目的由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财物。这一概念不但限定了彩礼的范围也限定了彩礼的目的,既然给付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登记结婚,那么如果违背这一给付彩礼的初衷,法律对此也不会没有任何约束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所以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关键要看是否存在上述情况。完毕!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且未同居,则可以要求归还彩礼。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过期也丧失胜诉权。
1、法律上的定义“彩礼”作为一种赠与,在事实发生后是不得无故索回的
2、如果不不经过法律判决完全是人情的问题,退或者不退就看人心了。这是个考验人性的问题。
只要在一起居住过就没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