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与户主关系种类

户口本与户主关系种类
2024-11-16 21:31: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

户口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财政部和发改委2012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户口簿工本费。

资料扩展:

户口本的使用:

  1. 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

  2. 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3. 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4. 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5. 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簿

回答2:

回答3:

户主是老爷子,家有7口人,关系分别是:妻子、长女、长女婿、长女之子、次女、三女。

回答4:

户主与妻子,夫妻
户主与儿子,父子,
户主与女儿,父女

回答5:

无论是亲生子女还是养子女,跟她父亲的关系都应该是父女关系,在法律上这两者是相同的。除非她是父母收养的,但没有办手续,可我看这种可能性比较小。有可能是公安局弄错了,没有及时改正,也有可能那人根本不是她爸爸。一般来说,将父女关系改为非亲属是没有任何好处的,除非他家人当年还要再生一个小孩,其他方面没有任何好处。以后还将失去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