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二审永洲中院的判决不服,有意偏袒对方,判决不公。现在的人民冤啊!能到哪申诉啊 !求哪个律师帮帮我

2024-11-15 10: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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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二审来看,中级法院是从举证责任的角度判断的。由于是你提出的请求,因此举证责任在你。而由于你说鉴定无法鉴定出导致开裂的原因,因此无法证明,法院只能驳回请求。但是,总体看来,二审的判决是有问题的。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主体结构质量未出问题等似乎是强词夺理。你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该中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位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回答2: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二审判决已生效,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已为终审判决。程序上没有办法进行。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