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办理的社保里有这项啊,不用单独办理。
1、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2、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3、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注:以上员工个人应缴纳部份现在是由公司为参加统筹的员工负担,作为公司为员工额外增加的福利,且未从工资中扣除。
申请流程有三步、一般需准备材料有四种具体如下:
二、大病医保办理资料主要有: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以及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3、出院诊断证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证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证);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
三、办理流程: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地政策)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3、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扩展资料:
一、保障内容
1、保障对象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3、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社保大病保险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二、保障范围
1、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2、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3、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三、保障水平
1、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2、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大病保险
单位办理的社保里有这项啊,不用单独办理。
1.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2.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3.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注:以上员工个人应缴纳部份现在是由公司为参加统筹的员工负担,作为公司为员工额外增加的福利,且未从工资中扣除。
统筹范围: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统筹范围。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病统筹
一、单位办理的社保里有这项啊,不用单独办理。
1、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2、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3、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注:以上员工个人应缴纳部份现在是由公司为参加统筹的员工负担,作为公司为员工额外增加的福利,且未从工资中扣除。
申请流程有三步、一般需准备材料有四种具体如下:
二、大病医保办理资料主要有: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以及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3、出院诊断证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证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证);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
三、办理流程: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规定时间(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地政策)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3、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病统筹
目前社保主要是市级或者县级统筹,而且各地的经济水平不同,因此各大城市对大病医疗统筹的执行方法也不同,但是基本的一些条件和办理流程相差不大。
办理流程: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在职员工,要由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填写《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然后由定点医院医保办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领取《专用病历手册》。
职工将医疗保险证、《统筹病种认定申请表》、《专用病历手册》、诊断依据、一寸彩照2张,报送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居民需要自己在户籍地的社保中心办理大病统筹。缴纳所有材料和社保卡即可办理。
具备的条件:必须要缴纳社保,而且必须经过住院系统治疗后,出院时病情符合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认定标准,方可参加认定。具体的要以本地区条件认证为主,因为每个地区都有不同情况。
大病统筹的病种:大病统筹所包含的疾病主要有35种,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瘫痪等等。
扩展资料:
大病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医疗费用支付金额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1、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5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参考资料:大病统筹_百度百科
大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级统筹,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大病统筹,上海的住院医疗保险统筹;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一个起付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员工统一参加了大病医疗费统筹(以下简称统筹),保证本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患大病时得到基本医疗,均衡企业医疗费用负担。
大病统筹的原则是: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
大病统筹的具体相关事宜简介如下:
一. 统筹实行基金制度。
区、县建立统筹基金,全市建立统筹调剂基金。按"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份储备"的原则筹集,专项用于大病医疗费用的支出。
二. 统筹范围: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统筹范围。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三. 统筹基金的缴纳:
缴费标准和费用列支:
1.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2.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3.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注:以上员工个人应缴纳部份现在是由公司为参加统筹的员工负担,作为公司为员工额外增加的福利,且未从工资中扣除。
四. 医疗管理:
大病医疗实行定点医院制度。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凭《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院就诊。确需转院治疗的,应当履行转院审批手续。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确需做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者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并由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五. 基金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医疗费用支付金额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1.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 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 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 5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六. 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
企业填写《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上报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拨付。
在医疗费用中,由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