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用,早就打电话投诉过了,投诉的市综合执法局,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态度还不错,就是反复重复XXX是重点工程,他们也没办法.说如果确实忍受不了让个人去工地工程指挥部找负责人反映
公安部门为商户的方便竟不顾行人的安全,把人行道横跨堵住并指定为该店的专用停车位是符合交通法规的行为吗?这种公然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是否合法?请看红专路东段路南七七足浴门前的实情,对照当前整治交通秩序的要求应该有所行动,早日把人行道归还于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