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打钱,意外打到了当事人的卡上,当事人应当归还,否则会触犯法律。
法律分析
如果拒不归还可能会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这也就在双方之间产生一种债的关系。在此行为之中,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属于民法理论中的不当得利,公司受损,你收益,公司的受损与你的额外收益有因果关系,根据你所述,公司给员工打钱,是打错在你的卡上面了,所以说你的收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的,很明显的构成不当得利。
据民法通则第92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如果你花了,公司没有找你就没多大的关系,但是如果找到你了,你和你公司就形成了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你要返还公司所多给你的工资的
请问你归还了嘛
当然了